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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提升嘉兴水环境质量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1-04-08 17:02:00

“十四五”提升嘉兴水环境质量的对策建议

(政协嘉兴市八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

九三学社嘉兴市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规模扩展,我市水质极度恶化、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2012年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召开水环境治理“千人大会”,发出“治水”强音,经过8年治水,地表水水质从2012年劣五类占主体到“十三五”末三类及以上占主体的历史性转变。但我市水环境绝对质量依然不高,河网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依然脆弱,水环境随时面临恶化反弹的隐患,“治水”已进入深水区。

二、主要问题

(一)污水收集总量快速增长与污水输送、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之间的矛盾突出。当前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近饱和,部分污水厂存在超负荷运营状态,污水输送、处理能力短板亟待解决。目前嘉兴市域各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已达到86.7%,不少污水处理厂在雨季超负荷运行,造成部分区域的污水无法进入污水系统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污水集中处理统一排海的模式与我市污水治理现状之间矛盾日益显现。污水集中处理统一排海模式曾为全市水污染物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对近岸海域监管要求不断加严,这一模式弊端逐渐显现。2019年嘉兴近岸海域100%劣四类海水,富营养化指数为57.0,为全省沿海城市中最高,属严重富营养化,已被国家环保督查重点关注。同时集中处理模式的污水远距离输送成本过高,污水管网风险隐患大。

(三)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偏低,进一步提标改造压力较大。我市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目前大都按照一级A标准执行,而省有关要求的清洁排放标准指标已全面高于一级A标准,除了市区城东再生水厂外,其他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不能满足该标准。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我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全面执行清洁排放标准。

(四)农业源污染仍然是当前我市河网水质富营养化的重要因素。我市农业源,特别是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源的排放主要以直接排入内河为主。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农业源对我市河网氨氮、总氮、总磷总排放量贡献分别为29.0%34.7%72.9%,导致河网水质氮磷指标偏高,富营养化和藻类爆发等危害隐患随时存在。

(五)污水管网系统建管主体多元,运维问题突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缺少整体科学规划、建设和运维主体过于分散、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已成为2019年省环保督察情况反馈中嘉兴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问题之一。

(六)河网水生态自净能力不足,水质面临随时反弹恶化的隐患。当前考核指标主要为理化指标和水质类别达标率,未包含生物指标,不利于体现水生态修复;河道治理过程中存在颠覆重建,“工程式治理”和河道堤岸过度硬化,人为隔断河道生态平衡,破坏原水生态环境,水下“荒漠化”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策措施

(一)规划引领,推进“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污水处理新模式。加强各区域污水收集和水质情况调查摸底,将城镇主要生活区域污水和主要工业区域污水进行分离,逐步实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重新科学规划全市污水处理厂布设,对以氮磷为主生活污水采用分片就地处理,减轻联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扩容和外排入海压力,降低输送风险以及对杭州湾的污染。

(二)提质增效,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扩容和提标改造。采取现有污水厂挖潜、扩建和征地新建等方式增加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落实责任主体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特别是排入内河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能稳定达到省清洁排放标准指标要求。

(三)完善污水处理体系,加快实行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一体化。按照“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运维”的目标,强化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引领,完善市域污水输送网络,实现各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紧急备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间互联互通,尽快建立起市域统筹,各(县、市)属地负责的“收集、输送、处理、运维”一体化的新体系。

(四)控制农业染,提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平。完善化肥、农药源头减量机制,全面推广测土配方科学施肥,控制化肥使用量。加快推进“六化”标准的现代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实施水产养殖许可证制度,确保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的处理和控制。

(五)转变理念,从单纯水质改善向恢复水系生态健康转变。转变“工程式治理”,防止河道堤岸过度硬化,人为隔断河道生态平衡现象。建设平原区活水工程,打通断头河,提高全市域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有计划实施轮番疏浚河道,给水体富营养减负。大力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做好水生植物的恢复、鱼类等水生动物的增殖放流和养护,发挥水生生物天然净化作用。积极探索水质考核指标从理化指标延伸到生物指标,全面、科学评价水生态环境的改善。

      (六)科技治污,提升精准治污能力。加强与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智慧治理,提升环境监测和执法排查能力。